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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荒年极品老妇,我被儿孙们啃成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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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那我要是偏不认这个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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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你拿什么跟人里正爷比?人家是领皇粮的,你有啥?桃子啊,咱生来就是穷人的命,这苦日子你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今天有两钱,跟人比吃的,明天有两钱,跟人比穿的。那你钱花完了,不还是个连肚子都吃不饱的穷光蛋吗?”
    林桃笑笑,说:“娘,那我要是偏不认这个命呢?别人能做有钱人,能顿顿吃大米饭吃肉,我林桃一样也可以。”
    老太太忽然不说话了,只是那么直直的盯着她瞧。
    搞得林桃都快以为自己脸上有啥。
    “我觉得咱家桃子,还真就能行!”老太爷拿着大木勺子从灶棚里走来说:“说别人不认命,我也不信。可桃子说的,我就相信!”
    “还记得桃子嫁进咱家的时候,就说过要努力活出个人样。再看看今天,桃子可是说到做到了的!”
    不吭声的老太太,把老爷子推回了灶棚。
    林桃把手上的活交给朱氏,提着装钱的提篮,回了堂屋。
    蹲在炕角,刨开面上的土,拿出一个布包来。
    今天他们带去的苦荞子面,有两百斤左右,差不多一百三十三升。
    除去送出去的十升,和用来换鱼的十来升,其余一百一十升是尽数卖出去的。
    一升二十文,一共就是二千二百文。
    难怪提篮有些份量了。
    拿草绳按一千一贯串上,一千文便可换一两银子。
    加上以前剩下的一两又七百七十八文。
    一共是三两又七百七十八文。
    林桃笑着挠了挠头,再看手,一根头发没掉。
    你看,钱有了,头发就能保住了。
    正高

第七十四章 那我要是偏不认这个命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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