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跛子!我也不想出名!”诺维不管说话的人是谁,他无所谓对方是谁,因为他身上没钱,人也长得丑,还是个残废。不用担心被人抢劫。如果真有穷疯了的盗匪真盯上他的话,他倒也不介意将自己裤兜里的两个铜板扔给他。
“我能让你的名字出现在历史上,被人记上一千年。”身后那声音又传过来。
“疯子!”诺维嘟囔了一声,继续往前走,不过走了几步之后。他却停了,一瘸一拐地又走了回去。
他可不是被说心动了,而是对这疯子很好奇,想听听他用什么方法能让他这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被世人记上一千年时光。
他好奇,加上他无聊,这让他走了回去。
诺维看清了角落里的人,这个人身上穿着脏兮兮的牛皮甲,腰上挂着一把黑漆漆的左轮火枪。头上带着一顶宽檐帽,完全就是一副落魄佣兵的打扮。
见诺维走回来,这家伙嘿嘿一笑:“怎么。感兴趣?”
“不是,我想看看疯子到底长什么模样。”诺维瞅着佣兵脸仔细看,自言自语道:“看着也没疯啊,难道是脑袋被驴踢了?”
佣兵也不生气,他声音低沉,就如魔鬼的蛊惑:“我说。你反正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不试试呢?”
流浪汉听的一愣。想来想去,回答道:“可我还有一条命呢。”
“的确如此。你这条命有两个活法。一个是一辈子做流浪汉,最后死在阴沟里。二是跟我回去,我保证,只要你照我说的办,你肯定能被所有人记住,甚至远在王都的国王陛下会知道你的大名。”佣兵声音很低沉,充满了诱惑,但如果对象是那些真正一无是处,意气
第五百一十四章 一个流浪汉的生存逻辑(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