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王权。
英国自封建社会时期既已形成了一套议员选举制度,且一直沿用至19世纪前期。封建君主制下的议员选举制度便于国王召集议会,有利于官府和富豪操纵选举。议会制下,议会需要建造自己的社会基础。
从1832年起,英国议会持续探索,建立新型议员选举制。对选民的财产、性别要求逐步废除,年龄要求降低,以行政区划为依据而确定选区,缩小选区之间的人口差异。结果,18岁以上的选民队伍建立起来。
另一方面,对议员候选人的财产、性别资格相应废弃,年龄要求降低。由此,平民院向有志向的平民敞开了大门。政党成为竞选的组织者,它制定政纲,提出候选人,筹措竞选经费,鼓动选民。
选举成为选民围绕政党的政策和候选人而作出的授权选择。国家对选民、候选人、政党在选举中的行为予以规范,并对选举纠纷作出仲裁。
一个选区选举一名议员,获简单多数票候选人当选。英国议会先于其它绝大多数国家议会而摸索建成上述新型选举制度,其中的不少要点为一个又一个国家议会所引用。
1263年,英王亨利三世无视《大宪章》,指定亲信取代具有否决权的15人会议。国王同贵族之间以及贵族内部出现纷争,以西蒙·德·孟福尔为首的贵族反对派在内战中获胜,他于1265年在威斯敏斯特宫召集会议,出席的除循惯例有僧俗贵族外,还有每郡2名骑士代表、每大城镇2名市民代表,史称“孟福尔议会”(见金雀花王朝)。
1295年,爱德华一世(1272~1307在位)为筹集战费又召集议会。其成分同前一次议会,约有40
第571章 简单的阿古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