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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战征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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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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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兵
    刀盾兵,每十人为一小旗,设一小旗官。
    五小旗为一总旗,设一总旗官(总旗官亲带一小旗)。
    每百户两个总旗,护旗十人,设百户一人,亲随九人,共一百二十人。
    枪兵,每十人为一小旗,设一小旗官。
    五小旗为一总旗,设一总旗官。
    每百户三个总旗,掌旗一人,百户一人,亲随八人,共一百六十人。
    远程兵,每十人为一小旗,设一小旗官。
    每三小旗为一总旗,设一总旗官。
    每百户两个总旗,护旗十人,百户一人,亲随九人,共八十人。
    骑兵,每五骑为一小旗,设一小旗官。
    三小旗为一总旗,设一总旗官。
    每百户三个总旗,护旗五人,百户一人,亲随九人,共六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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