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天分这东西不是勤劳能补救的。正如我的速度还是无法超越鬼不觉一样。
追杀一个人,是一件枯燥的事。因为他去哪里,我也跟着去哪里。他喜欢荒漠,我就得跟着吃风沙,关于这点我还是跟他商量过,他不同意,原因是很明显的。一个随便杀人的杀手,要杀他的人也是随处都有。可见,人还是不能随便杀的,就算你是高手!
时光荏苒,我也渐渐习惯了荒漠。
惊蛰已过,天还是有些冷。鬼不觉突然对我说要走,我很诧异。问他为什么,他没有说。走就走吧,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没得选择。关于选择,对于一个剑客而言,便是生与死。所以,选择远比承受更难!
惊蛰过后便是清明,鬼不觉还是没有动身。或许他并不想走。我问他是不是不走了,他没有回答。这不是他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