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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河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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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七品道士 第二十七章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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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令,记过一次。因贸然行事,致使妖孽逃走,记大过一次。因殴打同门,并与同门以兵器相斗,致使同门伤残,被降为七品道士。因顶撞上司,辱骂上司,被降为八品道士。备注:此记录为简要版本,详情需要调阅有关卷宗。
    过往立功记录:捉拿清平会头目一人,记“玄字功”一次,升为五品道士。破获北海府左道妖人传教一案,记“黄字功”一次,升为七品道士。斩杀昆仑阶段左道妖人四人,记“黄字功”一次,升为六品道士。备注:此记录为简要版本,详情需要调阅有关卷宗。
    综合评价:丙。备注:共分四等。
    主事意见:建议谨慎使用。
    副堂主意见:空。
    道门内部的升迁除了每年的考核和特殊提拔之外,也有一套功过制度。
    过错制度分别是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道籍,比如那位闹出凌虐仆人丑闻的三品道士,便属于降级。
    记功制度则分为四级:天、地、玄、黄。天最高,黄最低。
    相同的是,功与过都可以累积,小功累积成大功,便可提升品级。小过累积成大过,降级就在眼前。
    张月鹿旋转着手中的朱笔,沉吟道:“是个刺头,也是把双刃剑。”
    最终张月鹿在副堂主意见那一列写下了一个鲜红的“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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