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回到1987年做科技大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3章 对赌协议与利益最大化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破两千万就再翻倍。
    如果利润能破两千万以上,自己要求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五的利润分成。
    当然作为条件。
    如果票房低于投资。
    剧本则一分钱不要并且放弃全部后续版权。
    对于这个明显有利于买房市场的对赌协议。
    向强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下来。
    其实如果这部《赌神》真的能来到两千万的净利润。
    那么四十万也不算什么。
    至于两千万以上的净利润暂时还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因为两千万的利润,起码要三千以上万的票房,虽然这几年港圈影响力飞速发展,但总票房能过三千万的片子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
    如果片子真要是到了突破了三千万。
    那么百分之五的分成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谈好了协议条款。
    由于苏翰还要上学就没有继续陪两人。
    向强和汪晶也只在县城住了一天就离开了。
    ……
    一周后。
    永生公司的法律代表。
    一个叫谷洪波的律师来到了县城找苏翰。
    并且拿出了一份来自永生公司的中英文双语合同。
    上面清清楚楚的写明了双方谈好的协议内容。
    而且向强已经提前签好字按了手印。
    剩下的就是苏翰了。
    不过苏翰的年纪还不够,只能让母亲来代签。
    袁美霞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儿子居然写了一个剧本,还成功的卖给了一家港区电影公司,结果当然是让她十分的震惊了。
    虽然合同是中英文双语,但由于细节太多

第13章 对赌协议与利益最大化(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