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能排在鲁朗后面。”
鲁朗就是那个有院线电影演出经历的末流演员,他做主演时可以拿走百分之三十的利润,非主演再谈片酬。
“这里有两种选择,学弟可以先考虑考虑。”姜潇雅递来两份合同,一份是公司艺人合同,一份是签约艺人合同。
公司艺人类似于上班,就算没有戏拍,也有钱能拿,但拍戏的时候,分红和他没半毛钱关系,也不需要商讨片酬,姜潇雅的公司艺人待遇还可以,一个月两万块。
而签约艺人则收成看天,合同上签的比例是多少,他就能拿走多少,如果演出一部现象级的电视剧或者电影,能迅速一飞冲天!
一般有名气的演员都会签第二种,只有那些还在为吃口饭挣扎的演员会成为公司艺人。
“我选签约艺人合约。”陈然没有犹豫,拿过那份合约。
“学姐不想坑骗自家人。”姜潇雅把另一份合约收起来,“既然你选择签约艺人,那我们可以先签一年的合约,如果第二年你觉得不好,可以再换。”
这句话有两层含义。
表层是姜潇雅告诉陈然,如果第一年过得很艰难,第二年可以转向公司艺人。
而深层则是暗示和激励。如果陈然表现得好,第二年提高分成比例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第三种,如果陈然真的不堪重用就把他辞退...这个可能性不大。
作为公司老板,姜潇雅对得起前襟伟岸之下的良心。
姜潇雅的准则,只要有的赚,可以让对方多赚一点,短期利益和长期受益她分得清楚。
当然这与她手底下还有一家发展稳定的吸金公司有关,混影视圈不为赚钱。
第十二章:学姐,我是你的人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