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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之我的老姐毛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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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结案,滑雪别墅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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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做到这个地步......
    对方确定是一个孩子吗?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我希望补充的部分,为刚才被告律师反驳的内容。”
    公生做回座位,将最后的证据拿出来。
    这个证据,只有这时候拿出来才有用。
    望月美奈子的日记本。
    “根据被告律师的反驳,我方的阐述与解释为下:......”
    第一,关于三年前的警视厅审查,但是在原告律师即鄙人前往警视厅进行翻案后,确认当时存在很多无法解释的问题。
    但是因为杯户小学方面已经出示非警视厅的公示,定义为自杀行为,迫于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警视厅选择退出杯户小学部。
    并且,至今警视厅都未曾为当年的事件进行公示。
    第二,关于被告杉山与山田的犯罪事实,并非本人臆测,而是从原告望月美奈子的同学处,拿到属于望月美奈子的日记。
    因为学生的交换日记行为,所以这本证据被保存下来。
    这本日记的最后一篇,就是在被发现上吊的两天前晚上写下,之后第二天交换日记才得以保存。
    上面清晰记录原告望月美奈子发现杉山与山田两人进行非法入学交易的全过程。
    并且原告方出示经过警视厅鉴定的证物证明,包含铅笔碳素检测、笔记本存留指纹检测、笔记的写字方式检测,都表明为三年前望月美奈子的亲笔日记。
    “基于以上,呈交给审判庭,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定。”
    公生一口气说完全部,并且将文件交给书记员。
    同时,这一刻桌面上空无一物。
    所有的

第三十章.结案,滑雪别墅的哭泣(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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