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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之我的老姐毛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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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开庭,滑雪别墅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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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杉山老师在杯户小学,对原告望月美奈子女士造成迫害行为,需要赔偿费用共计五千万霓虹币。
    “诉讼事实,源于三年前的时间,在杯户小学部芭蕾舞室发现一名女孩上吊死亡,于当时警视厅被判定为自杀,但是后来经过调查,事件并非自杀案件。”
    “而这名女孩则是望月美奈子,做出他杀行为的人正是被告杉山与山田。”
    “以此,我方向霓虹东都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审判长,审判员,称述完毕。”
    公生的陈述,极为混杂。
    因为信息不能展现太多的情况下,公生类似于将事件阐述,也将弊端全部展露。
    用时三分钟。
    被告律师已经露出笑容,等一会只需要逐条进行反驳,就可以完成。
    “下面,由被告开始陈述,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客观事实的情况下,本庭会予以肯定。”
    天平,从开始就已经倾斜。
    因为公生是替代死者作为辩护,并不是不可以,但是很难让法官认同。
    死去三年的死者,与活生生的两人,还是杯户小学部的老师身份。
    在这种对比下,不论案情本身,也会站在被告这边。
    况且,公生是在翻案,警视厅的案子。
    被告律师面带笑容,缓缓站起,专业的律师证与象征公平的天秤徽章佩戴胸前。
    目光傲然,盯着面前的原告席位。
    “我为被告方委托律师,首先我将代表被告方否定原告律师的所有虚假指控,并且因为原告本人并非生者,我方提出拒绝参与本次开庭,请求维护公正性。”
    这是可以行使的权益。
    提出

第二十六章.开庭,滑雪别墅的哭泣(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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