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虽该土地所有者缴纳,但强横的主家,也即所谓有“难处”的主家,往往逼迫佃户代缴,而吴大郎,以其之为人,不必说,一定跻身有“难处”的主家之列的。
再加上前文提及的“上米”的花样——
如此一层一层盘剥下来,一年辛苦,还能有多少落在佃户自己手里?
三成都不到了罢?
怎能不欠租?怎能不向地主借贷?怎能不背上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
万恶的地主阶级!
“佃户代缴二税——若佃户不干呢?”
李礼干笑一声,“不好不干的,不然的话——”
“夺佃?”
“倒也不至于走到那一步,大郎给县里打个招呼,不就……嘿嘿,县尉就派弓手下来帮着催缴啦!”
啊?
弓手者,宋代地方部队之一,归县尉统管,实际地位、作用,与吏役无异;“弓手”,名目而已,并不一定擅射箭。
夏、秋二税本不该佃户缴纳,官府却派吏役协助地主“催缴”?
吴浩以为,纯粹贿赂起作用,“这,得花不少钱罢?划算吗?”
“知县相公那里……嘿嘿,县里那里,不用特意使钱的;弓手们那里……”李礼说着,看向杨奎。
杨奎赔笑,“请他们吃顿酒就好了,临走的时候,再塞点茶水费,花不了几个钱的。”
嗯,看来,每次都是你这个狗腿子带着弓手们横冲直撞啊。
李礼继续说道,“知县相公也是职责所在,但凡涉及夏、秋二税,都……上心的很。”
吴浩明白了:
征收夏、秋二税,是一个县政府的最重要的职能,是否按时如数完税,关乎知县
第五章 万恶的地主阶级(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