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瑾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我想当然了。
想想也是, 这里毕竟是古代, 狗啊,猫啊这些动物,除非是富贵人家, 不然普通百姓基本上都是散养的,人吃什么,它们就吃什么。
见那条细犬吃完一整块生肉,叶瑾声又拿起一块,给它扔了过去。
说起来,这些生肉原本是给那三只虎崽准备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条黑色细犬也算是虎口夺食了。
见叶瑾声盯着那条黑色细犬,目光灼灼,谢青珣看的好笑,既然这么喜欢,为何不留下来养着?
他们又不是养不起,毕竟三只虎崽都养了,老虎的食量可比细犬大多了。
我倒不是担心吃的问题。叶瑾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主要是细犬的运动量实在是太大了,几天不运动的话,就会心情郁郁,吃不下饭。
细犬的速度很快,全速奔跑的话,甚至能达到60~65千米每小时呢!就算只是玩耍,也能轻轻松松上40千米左右每小时。
若是真的养了,那遛狗的时候到底是叶瑾声遛细犬呢,还是细犬遛叶瑾声呢?
更关键的是,现在又没有摩托车、汽车一类的现代交通工具,叶瑾声压根跑不过这条黑色细犬!它可是能直接去撵兔子的!
然而,听了叶瑾声担心的几点之后,谢青珣微微一笑,无妨,瑾声可以骑马。
细犬本就是为捕猎驯化,虽然速度比不上马,但是协助主人围捕猎物还是足够了,捕猎之余还能顺便看家护院,一狗多用,也难怪古代人大都很喜欢养细犬了。
听了谢青珣的提议之后,叶瑾声猛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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