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杀人手法是不是有些不合逻辑呢?”孙鹏抛出了自己的疑问,在明明可以动手将受害人直接打死的前提下,他偏偏要将被害人打晕,等他第二天直接冻死。这样未免太不合情理了,这就好比你在菜市场买了一条鱼,你想吃鱼肉,但是并不将鱼开膛破肚,而是将它放在太阳底下暴晒,让它长时间处于脱水状态下渴死,这样的杀人手法他还是第一次见。
“只有两种可能。”张山开口道,“第一种可能,犯罪嫌疑人a对受害人崔光虎有仇,但是这种仇恨不至于让他死,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弄死崔光虎。”
在说出第一种可能性后,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的天气接近零下四十度,有谁会选择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下作案?能在这种天气下跟踪被害人,并且在后面打闷棍的,肯定是有血海深仇的,所以张山所说的这种并不想杀人的可能性并不成立。
“既然第一种可能性不存在的话,那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了。”张山将案发现场的地形图拿了出来,道:“在凶手将被害人打晕以后,本想着趁机再补几下彻底杀死被害人的,但是这个时候忽然有人出现,凶手害怕事情败露,于是便临时放弃了接下来的动作,选择迅速清理脚印之后离开了现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并没有在现场发现作案凶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