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了他给她穿好鞋,再把她架上堂去。应芝慌忙解释道:“小姐,过两日就是仲春大祭,典礼之前是不行刑罚,不判文书的。再加上小姐的事日前就由两位殿下做主批结了,现在没有人会再难为小姐了。”
“原来如此。”小粮了然点点头,不使大刑就还好。她于是挪动坐姿伸出一只脚去:“我就听说太社要守的规矩很多。那在大祭之前,一定也是不得行乐的了?”
应芝托着她脚踝,答道:“是。民间的社祭简单随便些,众人聚齐了吃酒歌舞玩乐。官中反而不许做这些有趣的事。”他顺势揉了揉她温热的脚心,怕她睡得脚麻了。小粮痒得笑起来:“应大人,小粮如果笑得这样,算不算行乐?”
“当然不算。”应芝轻柔地将她的脚套合在鞋里,又去接另一只,“但论理,我此时不该帮小姐穿鞋。”
“哦——我知道的,你们这里,女人的脚不好摸。摸了就是犯奸淫秽了。”小粮自在地低头看他的发冠,又伸手去摸了摸,“何况小粮还是有夫之妇呢,真是大罪过。”
应芝与她匆匆会过两面,已经知道她就爱说点不着边际的怪话。他也笑:“那在下真是罪大恶极了。按律要流放叁百里的。”
小粮穿好了两只鞋,跳下地,站在他面前。她目光一转,用手点点他因心绪不宁而闪动的眼睫:“小粮有法子,可以让你流放叁千里。”
应芝在“不我不能在这里发情”和“可是好想在这里爆鸡而亡”的心境之间反复横跳。他惶然抬头:“是什么法子?”
“就是——”小粮拎起床上被滚得皱巴巴的贼人装束,在他眼前晃了晃,“帮我穿衣服。穿鞋已经叁百里
自行流放三千里,大人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