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阿虎, 笑嘻嘻地说道:
你看你, 身强力壮一把子力气, 能打能拼的!反正你老大也倒台了,干脆不如就跟了我老大,这样以后也是我毛哥的把兄弟了!
阿虎连一秒都未曾犹豫,毫不迟疑地拒绝:不去。
喂,你再考虑一下嘛!
黄毛仍不放弃,跟我们老大很赚的!保管你吃香喝辣,有妹子泡,有银钱使,难道不比你现在住员工宿舍的好?
说到这里,黄毛忽然挤了挤眼,很贱地戳了阿虎痛处:
我都忘了,茗哥倒台了,你又被新BOSS炒了鱿鱼,现在连集体宿舍都回不去咯!
这话说得扎心,阿虎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把脸颊上那大块的血管瘤染得愈发鲜红。
滚!
他口舌笨拙,也不屑与黄毛废话,直接抬手一肘撞到黄毛的腰眼上,将他撞得嗷唠一嗓子大叫出声,捂住肚子直不起腰。
然后阿虎头也不回,大步往前走去。
你个@¥%!
见招揽不成还挨了一下狠的,黄毛气得肺管子疼,在阿虎身后破口大骂:
你刚刚吃了我的猪肠粉捞鱼皮呢!有本事,欠我的现在还啊!
阿虎停下了脚步。
黄毛的无心之语,让他想起了初识殷嘉茗时的情景。
阿虎记得,那时候他和姐姐刚刚离开教会的育幼院,乐乐十九岁,而他才十七岁。
两人身无长物,只靠着姐姐这些年用各种方法攒下的一点零碎积蓄,在平民窟寻了个落脚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那与其说是屋子,倒不如说是窝
分卷(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