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体系的盘根错节。
锦书传媒集团只是锦书系的一支,另外还有负责影院业务的锦书院线集团,以及江苏那边以锦书影视城为核心的锦书影视旅游发展集团。
再说锦书传媒,企业注册的业务范围包括影视制作、艺人经纪、广告策划等等,旗下包括锦书影业公司、锦书电视制作公司、锦书经纪公司、锦书广告公司等一大串子公司,而且大部分都处在铺开营业状态。
另一方面,无论是母公司锦书传媒集团,还是旗下锦书影业公司等等,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盘根错节的股权结构,这主要是受限于现阶段中国国内的法律法规,有些外资禁入,有些持股不得超过50%,有些可以全资持股,因此无论是母公司还是诸多子公司,都有着完全不同的股权结构,至于一些表面上的股东是否代持,则是另一回事。
不过,毫无疑问的一点是,整个锦书系,都被站在幕后的某位大亨牢牢控制在手中。
再说此时,在坐的诸位高管,当初签署合约中的股权奖励条款,涉及的同样是不同的公司主体,吴山霖、关易男等几位一线高管,基本都是5年合约,股权奖励主体都是锦书传媒集团,5年后根据绩效可以获得5%到10%不等的股份。
其他各个子公司的二线高管,签署的股权奖励主体基本都是锦书影业、锦书电视这些子公司。
因此,吴山霖的问题就很有说头。
制作《英雄》的这笔资金,如果以锦书传媒的名义借贷,等于债务责任有可能压在所有人身上,如果以子公司锦书影业的名义借贷,哪怕将来依旧无法逃脱干系,至少,母公司锦书传媒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少
第1137章 空壳(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