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派员下到郡县察访民情。查访结果如果与当年上计的情况不一样,轻者去职,重者治罪。
这日,刘备把荀彧和卢敏请了过来,道:“文若,子达,今郡县守令将官职私相授受,察举制已经积重难返。我欲于青、徐另设科举,选才任士,以别察举。二卿以为如何?”
荀彧和卢敏皆是大惊,主公要废察举?这可是动了世家门阀的根本,也是动了青、徐二州的根本啊,这如何使得?
荀彧忙劝道:“主公,察举自孝武皇帝以来,便成我大汉选任官员之常例。今虽每举屡有不贤,然亦非先秦之世袭可比。此制度乃我大汉之基,不可轻废也。”
卢敏亦道:“主公,若废察举,州中必然沸腾。主公方有刑杀,又行此政,州中必然不安也。”
当年汉高祖刘邦得了天下,七国贵族也是死的死,逃的逃。士族多隐山中。偌大的帝国,没人治理怎么行。于是刘邦便下求贤诏,让郡国推举贤士大夫。到了汉文帝和汉武帝时,这一制度,基本上便确立下来了。汉文帝十五年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殿试并授官,汉武帝元光元年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与廉各一人,这就是孝廉的开始。从此,汉朝每年都会有刺史、郡国太守向朝廷举荐人才。一直沿至今天。
不得不说,这种选贤与能的制度,刚开始还是很好的。为汉朝提供了大量的行政治理人员,而且作风也很民主。能者上,庸者下嘛。刚开始的时候,举荐是要负连带责任的,举荐的人确实是人才,被举者有功;举荐的人是个水货,被举者有罪。汉武帝更加过份,各州郡国有才不举者,轻则免官,重则斩首。所以那时候举主和被举者,那是真真实实有
第三百二十七章 用人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