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讼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257 韩氏私心(一)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告没有请讼师,所以桂王拍了惊堂木,道:“本月初四,夜里亥时过半,毕记杂货铺的毕微,被人杀死于闺房之中。”

    “经过调查,最终定为三名被告,路守正、伍俊峰以及卫正安。”

    “当夜,路守正闲逛时偶见未曾关门的杂货铺,一时心起,便潜入杂货铺内偷盗银六两。随后,他则又想起居住于后院的毕微,并行至闺房内,欲行不轨,但遭受反抗后他伤其额头,致使受害人晕厥,随后路守正遁逃下楼回家。”

    “路守正在作案时,落下发簪一只,血手印一枚,皆已经核对无误。路守正本人也已画押认罪!”

    “路守正走后,而当时尾随他进入杂货铺的卫正安以及伍俊峰二人,再次进入毕微房间,并对她实施了jian占,最后,二人合力用剪刀分别伤受害人左肩以及受害人的心口,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

    “此二人狡猾奸诈,离开时将现场脚印擦拭干净,虽不曾留下证据,但根据当晚种种线索,以及二人也已口头招供犯案事实,所以,本官今日设堂审理。望二位讼师秉公辩讼,不得弄虚作假,糊弄律法!”

    桂王说完,拍了惊堂木,道:“你二人谁先?”

    “大人,我先来!”薛然上前,略拱了拱手,昂首道:“学生薛然,今日作伍俊峰、卫正安的讼师。”

    薛然撇了杜九言一眼,高声道:“当夜,青山书院学生范立,因成亲大喜,回书院后在德庆楼请所有同窗三十四人吃饭,宵禁前有十一人离开。随后剩余二十三并范立二十四人,吃饭至子时一刻结账散去。”

    “卷宗中所做的假设,伍俊峰和卫正安在楼上看到路守正经过

257 韩氏私心(一)(6/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