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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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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案发现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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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家村和上次考试时的朱家村相距不远,但苗家村要更大一点,从官道下去就是村口,一直连着后面的山。

    苗义说,他是天黑以后,进的后山。这一代他熟悉,几窝鸡,几只小鸡什么时候长大,他都很清楚。

    所以,白天看好点,夜里去了以后,通常的收获都要比白天更多。

    所以这一带百姓多是夜里进山打猎,苗义也是,有时候几只兔子和野鸡,甚至还打过一整头的野猪。

    陈兴安今年二十三岁,辰州人,他上面一个兄长,六个姐姐,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

    至于苗义和陈兴安的关系,按他语无伦次的回忆,应该是一年前,陈兴安跟随兄长,来邵阳拜访朋友,当时陈兴安一个人在外游逛,路过榆钱村时,被几个无赖纠缠,正好苗义路过救了他,并将受伤的陈兴安带回家休养。

    陈兴安当时的右腿断了,在苗义的家中住了七天,直接兄长找来,才被接回家。

    此后,陈兴安又来过两次,每次都会住十天左右。这一年他拜师学了雕刻和木艺,给苗义的家中制了许多家具,苗家两位老人,对他如同另外一个儿子一般亲热,就连苗义今年四月新娶的媳妇素娘,也称呼他为安弟。

    这一次,陈兴安才来七天,来的时候就说他来住十天。

    没有想到,居然发生了这种事。

    “就是这里。”苗义大步进了自家的院子,院子的左边角落里堆着晒好的木材和干柴,右边则是两间单独盖着的厨房和杂物的房间。

    正屋是一排五间,后院养着鸡鸭,还有菜园,茅房则在菜园的边上,离正屋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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